荆门市艺术剧院大屏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荆门市艺术剧院大屏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荆门市财政局荆财采计[2016]4992号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荆门市艺术剧院的委托,拟对荆门市艺术剧院大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BYH2016-TP03-OG
采购项目名称:荆门市艺术剧院大屏设备
项目预算:55万元
四、采购内容:LED显示屏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授权代表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提供其企业注册地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供应商在湖北省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以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4)供应商若不是生产厂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LED显示屏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5)供应商所投的LED显示屏厂商应通过ISO9001体系、3C、CE、LVD及ROHS等认证,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盖厂商公章;
(6)LED投标品牌厂家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书面文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获得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9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在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28号金象广场二期134号二楼)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供应商报名时须出示并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条件规定的相关各种材料。(以上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原件外,其它均需当场验核原件,并提交已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9:00时
八、谈判地点: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28号金象广场二期134号
二楼会议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724-2312345 18972915599
联系地址:荆门市象山一路28号金象广场二期134号
邮 编:448000
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