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人民检察院案管楼室内装饰工程项目
依据荆门市沙洋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沙财采计[2017]143号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的要求,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沙洋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沙洋县人民检察院案管楼室内装饰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BYH2017-GK35-058
二、招标项目名称:沙洋县人民检察院案管楼室内装饰工程项目
三、招标内容:案管楼室内装饰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92.6万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与检察机关合作的类似项目成交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函(2014年7月-2017年7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8、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9、本项目须投标人法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踏勘后交由招标人确认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出具现场踏勘确认函原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1:30 时,下午 14:30-17:30 时到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荆门市大桥巷五金机电市场5栋)领取招标文件。
七、报名时所需资料:
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上岗证、近三年类似项目成交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无犯罪记录查询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明细表,报名人员与参与此次项目施工相关人员需在明细表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彩印)、企业信用等级报告(彩印)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月28日下午15:30时,地点:荆门市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栋3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开标会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参加且中途不得离场。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另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作核验,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或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沙洋县人民检察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0724-2312345 0724-6093555
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